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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會申請表

入會資格

本會章程第六條:
本會會員分為(一)普通會員(二)學生會員(三)團體會員(四)贊助會員(五)名譽會員五種。
入會資格:
(一) 普通會員:凡在國內外有關解剖科學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,從事解剖科學教學及研究或有興趣者,經本會會員兩人之介紹及本會理事會通過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得為本會普通會員。
(二) 學生會員:凡在國內外有關解剖科學之大專院校以上就讀,從事解剖科學教學及研究或有興趣者,經本會會員兩人之介紹及本會理事會通過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得為本會普通會員。
(三) 團體會員:凡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內公、私立機構,贊同本會宗旨者,由會員二人介紹,經理事會通過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,得為團體會員,並派二人行使會員權利。
(四) 贊助會員:凡在經濟或其它方面對本會有實際贊助,經本會理事會提請會員大會通過者,聘請為本會贊助會員。
(五) 名譽會員:從事解剖學教學或研究、服務滿二十年以上,著有成績且退休者。對解剖學著有特殊貢獻者。由會員兩人以上推薦,經理事長提名,理事會同意通過者,得為本會名譽會員。優待辦法:享有一般會員之應有權利(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除外)及免繳常年會費。

本會章程第十條:
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為本會會員。
(一)經刑事判決確定或在通緝中者。
(二)犯罪經判決確定或在執行中者。
(三)褫奪公權,尚未復權者。
(四)經禁治產宣告,尚未撤消者。


會員之權利義務

本會章程第八條:
本會會員之權利。
(一)普通會員、學生會員及團體會員。
(1)發言權及表決權。
(2)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(學生會員無表決、選舉、被選舉及罷免權)
(3)參加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。
(4)享有本會出版刊物。
(5)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(二)名譽會員:
(1)發言權。
(2)參加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。
(3)享有本會出版刊物。
(4)其他應享之權利。

本會章程第九條:
本會會員之義務:
(一)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(二)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。
(三)按期繳納會費。
(四)出席會員大會。

本會章程第二十五條:
本會經費以左列各款充之。
(一)會員入會費。
(1)個人會員:新台幣伍佰元。
(2)學生會員:新台幣壹佰元。
(3)團體會員:新台幣伍仟元。
(二)常年會費。
(1)個人會員:新台幣伍佰元。
(2)學生會員:新台幣壹佰元。
(3)團體會員:新台幣伍仟元。
(三)基金滋息。
(四)補助費。
(五)其他。

本會章程第二十六條:
本會會員一年未繳納會費,經通知仍不補繳者,即予停權。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